安徽宝钢废次材网上竞标招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须在东方钢铁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竞标公告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一般为20000元,以竞价公告中数字为准)并冻结。竞价结束后,释放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安徽宝钢签订《销售合同》后可提出释放投标保证金的请求。
二、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之后的次日,将履约保证金汇至安徽宝钢,否则视为中标无效,安徽宝钢有权没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安徽宝钢签订《销售合同》。
安徽宝钢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
中标数量(吨 ) | <50 | ≥50 | ≥100 | ≥150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5 | 10 | 20 | 30 |
对于中标总金额小于最低履约保证金(5万元)或合同期内只需一次提货即履约完毕合同的,可将中标单位的网上投标保证金继续冻结,转作履约保证金使用,不要求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付款
1.1 款到发货。中标方每次提货前须将当日所提货货款转账至甲方,或提前办理预付款。
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最后一批提货中使用。合同期满,未使用完毕的履约保证金可以申请退还。
2、提货
2.1 华东三省一市(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卖方承运。其余地区,买方自提。
3、结算
3.1中标数量为预估量,交易数量与中标数量不符、个别资源与清单有出入时,以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磅计),进行结算。
3.2 安徽宝钢次月15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中标单位。
4、安全与环保教育
4.1中标单位进入安徽宝钢现场进行提货前,必须接受安徽宝钢的安全教育。
4.2由于中标单位人员擅自进入安徽宝钢生产现场或违反安徽宝钢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伤由中标单位负责。
5、争议处理
5.1 废次材销售,不提质量异议。
5.2 若中标单位未经安徽宝钢同意,拒绝接受合同期内产生的废次材,安徽宝钢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终止合同或取消中标单位今后投标资格的权利。
5.3 若中标单位未经安徽宝钢同意,不按约定逾期提货,安徽宝钢有权以5000元/次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终止合同或取消中标单位今后投标资格的权利。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及时与安徽宝钢联系,了解相关要求和销售合同全部内容,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和签订有关文件、合同。
五、提货时间范围:中标后1周内。